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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信用社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契机,转换经营机制,改进支农服务,简化贷款手续,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成为广大农民面向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助推器”。然而随着推广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和自身效益的提高。
一、信用社内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小额农贷资金来源不足。近年来,农民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日益扩大,而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严重不足,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比较突出。2、小额农贷管理办法存在局限性。一是小额农贷无法满足农户较大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二是信用社评级核贷工作存在不足。三是小额农贷的发放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3、信用社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小额农贷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少数信贷员存在怕麻烦的思想,认为发放小额贷款不如发放大额贷款和企业贷款省力省事,影响了小额信贷推广面。还有少数基层社片面追求贷款覆盖面和发放规模,在推广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4、小额农贷增加了信用社的经营成本。
二、外部因素的影响
一是农业生产环境差。信贷员怕承担责任,存在“畏贷”的心理,直接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社环境差。挪用支农贷款现象严重,有的甚至赖债、逃债、废债,使农信社对发放小额农贷的惧怕心理加重;三是缺乏党政部门的协调支持。部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没有充分意识到小额农贷的推广工作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小额农贷管理,改进支农服务水平。一是要重新确立“立足三农,为农服务”的思想,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改进小额农贷服务,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二是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修改完善小额农贷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适当放宽授信额度和服务范围,及时满足农民多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有效支持农民增加收入;三是完善小额农贷管理机制,杜绝各种违章贷款、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行为发生。四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信贷职工队伍。加强对小额农贷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为小额农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五是坚持择优发放的原则。促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求得社农“双赢”。
(二)固本强基,增强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一是广泛开展优质文明服务,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积极吸收农村闲置资金,壮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二是拓宽农村信用社筹资渠道,取消和废除一切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的文件规定,国家专项支农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外资金要存在农村信用社,县及县以下的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要全额安排给农村信用社用于支农贷款;三是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盘活沉淀贷款,增加有效资金。
(三)创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一是要尽快建立完善农户贷款信息档案系统,加强对小额农贷的跟踪管理服务;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三是要严厉打击金融讹诈、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净化农村信用环境,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四是各级政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要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逾期贷款,盘活不良资产,提高农村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担保体系,积极推广农户联保、保证贷款,分散小额农贷风险。
(四)加大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对发放支农贷款资金不足的信用社,人民银行适当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同时,由国家组织成立信用社不良资产专业处置机构,将难以收回的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进行剥离,消化历史包袱;二是减免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和所得税,对扶贫贷款和农民的种养业贷款,要实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在规范信用社业务和对其加强经营监管的基础上,相对其他金融机构,适当放开对信用社的利率管制,适当扩大信用社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扶持、引导资金充裕的农村信用社参加全国同业市场业务。
八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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