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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如何有效防范农户贷款风险的初探

 

 

     近年来,国家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农村信用社也大力推广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户担保贷款》等为代表,并由农户以信用方式和保证方式取得贷款的贷款品种,大大地简化了贷款手续,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为农户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农户、地方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截止6月底,某县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达200952户,占总农户的53%,比2000年底增加157540户,增长3.63倍;余额达40747万元,比2000年底增加25080万元,增长1.6倍。
     但在大力支持农户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风险也逐步开始显现,仅今年1—6月该县农村信用社不良农户贷款余额就比年初增加1743万元。如何有效防范农户贷款风险,就该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谈一点初浅看法。
    
    一、农户贷款的风险
     农户的贷款风险来自于多个方面,通过调查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思想认识风险。
     一是由于广大农村人口众多,农民的自身素质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部分农户急于利用贷款投资,想尽快致富,但缺乏对市场信息和投资风险的认识准备,从而易诱发债务负担,造成贷款风险。
     二是少数地方党政干部和村、社干部把农户贷款,特别是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理解为国家政策救济农民的一种途径和追收农税、提留的资金来源,而误导农民造成贷款风险。
     三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人员认为拓展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是政策要求,是政治目的,从而引发新一轮贷款风险。
     2、管理操作风险。
     一是调查评估定级不实的风险。据统计全县农村信用社外勤人员人均服务幅员面积达25平方公里,人均服务农户数达2725户,形成农村信用社人手少,工作量大。加上上级采取硬性指标考核到农村信用社,使农村信用社不得不把面扩大到一定比例,把量做到一定规模,而对众多农户的还款能力、信用程度和项目投资风险要做出十分准确的评价,是难以做到的。通常的作法是依靠政府力量,通过村、社干部介绍情况来调查摸底,掌握一些经济数据,运用以往的经验来推算农户的贷款额度,它必然要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就难以把握,加之,农村信用社大部分小额农户贷款是2001年评级,近年农户的资产、生产规模、信用度都产生了变化,但并没有按规定重新评估定级,易造成调查评价不实的贷款风险。
     二是办理贷款手续审查失误,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农村信用社在办理农户贷款手续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只凭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印章办理手续。表面上看,似乎手续严密、完善,实际上因农户《贷款证》一旦是转借他人、被他人盗取、骗取,就形成了冒名顶贷;在联户担保贷款中,也存在担保人未到场,其印章、签字、手印全由一人操办,并未真正完善担保手续。这些贷款一旦逾期,极易导致责任落空而形成贷款风险。
     三是担而不保的风险。按农户联户担保贷款的设计,主要出发点是一户贷款的风险承担能力有限,而多户联合起来,一户出现问题,其他可以帮助还款。但从现实来看,大多数情况是在需要贷款时,几户临时成立一个“联户联保小组”,小组成员在同一时间或相近几天内,分别以联户担保的方式向农村信用社取得贷款,从一基层农村信用社去年向6户农户发放30万元联户担保贷款引发的问题来看,就是其中一户出现无偿还能力后,另几户则故意拖不还贷款,结果造成担而不保的贷款风险。
     四是化整为零,纠纷难断的风险。农户贷款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解决农户生产、生活所需的资金不足,是不可移作他用的。但问题是,农户贷款的小额信用贷款、联户担保贷款比较容易取得,一些工商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在通过正常渠道难以获取贷款的情况下,以企业负责人、会计、内部职工等个人名义,以农户贷款的小额信用贷款、联户担保贷款等方式向农村信用社获取贷款,用于企业开支使用。一旦企业无能为力归还贷款,就形成纠纷难断的贷款风险。另一基层农村信用社去年向7户农户发放35万元贷款就是一例。
     3、信用环境风险。
     受社会信用大环境的影响,部份农户信用观念淡薄,总是想挖空心思,钻法律滞后的空子千方百计逃废农村信用社贷款债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农户占8%已全家外出打工,致使贷款到期通知单无法按期送签。去年6月以来,全县农村信用社在法院因失去诉讼时而败诉和撤诉的借款纠纷案件16件,金额176万元。 另一方面,有的农民认为到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人情关系,一旦贷款到手,宁可逾期加息也不愿意到期归还贷款。另一基层农村信用社今年1—6月农户累计到期逾贷款317户。其中通过各种方式催收归还的204户,占64%;催收后仍然未归还的31户,占9%;农户自已到期履行归还的只有82户,仅占25%。如果对这一部份农户的贷款催收措施软弱,将间接地助长农村信用环境的恶化而造成贷款风险。
     4、自然灾害风险。
     农户贷款主要是农户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而种养业又是一种弱质产业,一旦有自然灾害的发生,就会造成农民这一弱势群体不能到期归还贷款的风险。
    
    二、农户贷款的风险防范
     农户贷款的风险防范,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而改变方式、方法,但从当前的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
     1、与时俱进,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不仅仅是为了自身获利,更重要的是简化贷款手续,支持农户增收,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各级党政组织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的重要性,同时,要大力营造农村信用环境,引导农民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农村信用社的员工也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调整思路,转变作风,把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出路来认识。
     2、是实事求是,夯实推广基础
     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品种的推广,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特别是应当禁止人为的采取硬性指标要求农村信用社在一定时期内发出多少《贷款证》、发放多少贷款额,要实事求是的推广农户贷款工作。
     在贷款调查评估定级方面,可选择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参加定级评估,对评估定级标准、评估定级结果张榜公布,并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自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同时,要按规定时间对小额农户贷款进行重新评估定级,达到评估定级的真实性。以防止贷款调查评价不实。同时,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还要根据农户的生产、生活发展计划和农村信用社认真调查评估的结果而确定金额、期限,要将贷款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并监督其按用途使用。要坚决杜绝只求数量,不求质量,贷后不管的形式主义。
     3、落实责任,强化贷后管理
     农村信用社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户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将贷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收回制定管理目标,建立建全考核机制,既要分清人为与客观因素,合情合理的追究责任,提高对到期贷款的收回率,同时,又要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人少事多的矛盾。一是可在充分调动内外勤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推行农村“客户经理制”,将综合素质较高的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聘为农村信用社的客户经理,采取包放、包收的原则,并根据业务量进行考核后计算报酬。二是农村信用社要按效益原则,讲求成本核算,在保证农户能正常取得贷款的基础上,把信贷资金向较大规模的农业业主或更大规模的生产经营者投放,达到缓解农村信用社人少事多的矛盾。
     4、采取公开曝光,加大制裁力度
     信贷人员要在全面掌握农户信用状况的基础上,采取信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到期催收不还贷款的农户,可采取抄报黑名单在黑板报或通过广播、电视公告;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有意逃废贷款债务的农户,要采取法律手段强制催收,并将其公开曝光,让其受到经济和法律的双重制裁,做到制裁一个,影响一片,教育一方。同时,对恪守信用,到期归还贷款的农户可发给《信用证》,并在贷款的授信额度上和贷款利率给予优惠。
     5、给予政策支撑,刺激信用社健康发展
    由于农业的投入效益低下,农村信用社只得以高成本,低收益的方式向农户投放贷款,而鉴于农村信用社担负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要作用,国家应从不同角度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撑,让农村信用社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得以休养生息和健康发展。
     一是补偿农民的政策。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而农业生产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又较弱。因此,国家除对农业基础设施加以投入外,还应对农户贷款利息给予财政贴息,以有效扶植这些弱势群体的经济发展。
     二是补偿信用社的政策。农村信用社担负着从资金上支持农户经济发展的重任,而农村信用社的本身经营成本就高于同行业,国家应在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上给予政策支持,以刺激发放主体加大对农户的贷款投放。
     三是建立农户贷款保险机制。农民在贷款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是无法防范的,农民目前的弱势问题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和完全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因此,应建立农户贷款的风险基金保障制度和农户贷款担保机制。

  重庆市江津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王显昭 方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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