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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在整顿规范农村信用站工作中,陆续发现和暴露了一些经济案件,这些案件在给农村信用社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农村信合机构的形象和声誉。为此在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监管体制调整时期,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经济案件的防范,已成为基层规避农村金融风险,确保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的当务之急和重要工作。
一、近年来各地信用站发案特点及表现形式
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农村信用站的发案特点是:①内部做案增多。绝大多数经济案件是信用站站干一人所为。②数额不断增大。发案金额由过去的贪污挪用数千元,上万元到现在的数十万元。③做案时间延长。从暴露出来的信用站案件看,以吸收股金和存款为名进行帐外高息揽储、挪用储户存款私自外借谋利等均在5年以上,最长的隐蔽达20多年。④作案手段简单。从暴露的一些案件看,做案手段简单原始,查帐时稍有留神就能发现。
当前从各地情况看,农村信用站案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存款不入账,搞体外循环。如有些利用吸收的公众存款不入帐为别人搞经营非法筹集资金或者采取存单一、三联下甩不入帐的形式挪用储户存款进行谋利。二是收贷清息不记账,贪污挪用。三是利用过期存单或外购假存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谋利。四是出具假资信证明,进行诈骗活动。五是白条抵库、挪用资金。六是对吸收的存款和清收的贷款本息不按规定上缴进行挪用,采取收新还旧倒节节。
二、近年来农村信用站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分析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站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实影响和管理方面的,但笔者认为主要是监督管理。
1、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漏洞。长期以来,对农村信用站的管理都是由信用社委托包片信贷员代管,一个信贷员要管3—5个村近7至8个信用站,工作量很大,而且信贷员有自身的业务职责,对信用站管理的随意性就大,致使一些检查对帐走过场,加之包片信贷员每隔几年一轮换,使一些问题长期隐藏,发现不出。近年来,从上到下,虽说重视了对信用站的管理,但在指导思想上仍是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县级联社也相应成立了信用站管理机构,但因人手不足,也只能管大面,下基层信用站监督检查较少,对信用站的管理只是喊在口头上,落实不下去,致使一些问题由小变大,由量变发展到质变。
2、制度执行不到位,形同虚设。从当前发现的案件来看,农村信用站做案手段原始,经不起详细检查就能发现,但为什么有些案件长期得不到暴露?其主要原因就是检查监督制度未落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如有些县联社规定信贷员要按月、信用社主任按季各检查一次信用站,但在实际当中普遍未达到,导致制度形同虚设,信用站“三帐四簿”不够健全,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不认真,交帐核对销号不严,事后监督不力,漏洞百出,给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站干造成可乘之机。
3、网点发展不平衡,管理不力。农村信用站点多面广,本来管理难度就大,前些年受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影响,很多地方盲目追求网点和地盘,大上了一批信用站,有的村一村多站,虽说近几年进行了多次整顿,但仍存在精力不足,管理不力,形成部分环节上的真空和漏洞。
4、站干人员素质低,品质差。信用站人员基本聘用的是当地村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抵抗能力不够强,一些道德品质欠佳的人难以抵御金钱、好处的诱惑,有些在选用站干时条件卡得不严,考核调查不细,偏听偏信,任人为亲等,加之平时对站干的管理教育又跟不上,因用人失误,为案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5、问题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是助长犯罪的原因之一,有的信用社或信贷员在发现或查出问题后,因都是本地人怕丢情面、怕得罪人、怕影响先进、怕被处罚等,不积极主动向上级报案,不认真查案,不严肃处理,而是一捂再捂,隐瞒实情,诒误时机,特别是一些信用社在查处上心慈手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果使一些作案人员胆子越来越大,助长了犯罪,有些站干还互相仿效,造成大量问题发生,给信用社资金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对当前预防农村信用站经济案件的建议
(一)注重对农村信用站的风险防范。农村信用站是农村信用社在村一级的金融代办机构,是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我们调查统计看,信用站组织的存款量一般占到当地信用社存款的30—40%,协助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占到农户贷款量的60%以上,清收贷款本息分别占到应收本息的50%左右,所以,在重视和发展农村金融过程中,不能忽视其经营风险和案件的防范,要改革和管理并重,发展和防范并举,把防范农村金融经济案件作为当前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重业务发展,轻管理防范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信用站的管理走上正规,避免经济案件的发生。
(二)规范对农村信用站的经营管理。各地近年来信用站发案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管理跟不上,经营不规范,违规严重,因此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的瘦身整顿,继续撤并不合规信用站,精简机构,强化监督,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靠实管理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和风险防范保证书,使信用站管理监督快速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和程序化。
(三)完善各级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要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职责,充分发挥县级联社监察、稽核、保卫和信用站管理科的作用,采用领导包片、职能科室包社、基层信用社包信贷员、信贷员包站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要健全信用站的“三帐四簿”,规范运作,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交帐销号、帐务检查核对、用印管理等制度规定,加强帐务事后监督,包站信贷员要坚持按月检查信用站一次,社主任按季检查一次,稽核部门要做到续时稽核,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检查到位,不走过场,坚决纠正那些马虎应付的检查形式,通过定期严格的检查核帐,发现问题,提早解决,堵塞漏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和化解各类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对农村信用站的人员教育。提高站干素质,增强抵抗金钱诱惑的能力,是基层信用站案件防范的基础。首先要选好人,要选定德才兼备、人品好、自控能力强和业务精通、文化素质高的农民兼任。其次要重视教育培训,要使用与教育培养相结合,要制订教育培训长远计划,坚持经常性,不可一忙就忘,一发案才抓。教育培训不仅信用社要抓,县联社更要抓,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来不断提高站干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以构筑防范经济案件发生的思想防线。再次,要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用案例教育人,让案件警示人,做到警钟长鸣,使基层站干做到经常自醒、自警、自励、自强。
(五)实行农村信用站案件责任追究。为解决基层隐案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制定发生经济案件和治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并逐级落实,以切实解决基层存在的隐案不报、迟报和漏报以及大案化小、小案化了的弊端。对发案不报,查案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诒误破案时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对有些引发案件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对不法分子姑息养奸、迁就纵容、相互包庇、内外勾结,致使小案积成大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管理者责任,以增强各部门层层防范经济案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遏制基层各类经济案件的再次发生。
中国金融网 人行陕西省千阳县支行
常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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