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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普陀区联社
开展创建“信用工程”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旨在改善信用环境,简化农户小额贷款手续,提高信用社经济效益,更主要的是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在开办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注意解决好信贷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农户小额信贷工作量大,贷款规模小,风险责任大,经济效益小,要从农业产生结构调整和农民增加收入奔小康的高度,提高信贷对支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要因地而宜量力而行。目前,一些农村信用社人员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难以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切忌盲目追求数量,放松管理,要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
三是要严格把握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靠村委会而不是放手村委会,防止评定过程中的“亲情”信用等级。
四是市办或县(区)联社,要规范本地区农户小额信贷的业务处理程序,统一印制贷款证、帐表等,既可减少费用支出,又便于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五是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指导和监督,搞好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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